《評價標準》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對2021版標準進行了修訂,延續了註重標準化建設、突出用數據說話的特點,體現了醫院信息化發展的方向;仍然采用500分制,合並刪除了部分項目。評價標準分為組織管理、標準合規、區域協作、智慧醫院應用、信息安全與創新應用、評分體系六個部分,更有利於操作。
評價標準還根據評價等級的不同對基本項目(即必須滿足的項目)進行分類。A級基本項標“★★★”,B級基本項標“★★”,C級基本項標“★”。申請乙級的單位必須同時滿足丙級和乙級的基本要求;《評價標準》明確宣稱,A級單位的基本要求應達到C級、B級、A級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