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評分規則如下:
1,* * *為1000分,* * *分為8大項,各大項分值為:旅遊交通130分;旅遊235分;出行安全80分;健康140分;郵電服務業20分;旅遊購物50分;綜合管理200分;資源與環境保護145分。
2.五級景區需要達到950分,四級景區需要達到850分,三級景區需要達到750分,二級景區需要達到600分,1A景區需要達到500分。
法律依據:
《旅遊法》第五十條,旅遊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旅遊經營者取得相關質量標準,其設施和服務不得低於相應標準;未取得質量標準等級的,不得使用相關質量等級的稱號和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