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雙方親自到壹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
2.提交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簽署的本人無配偶、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經審查合格的,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均應*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
中國公民在內地與外國人結婚,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或者華僑在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第五條第1款
內地居民申請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