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並通過合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可以依法轉讓、出租、認購、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