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對先人來說,叫做“尊重對時間的思考”。它的習俗有著悠久的歷史。明代《帝都風光略》載:“三月清明,男女掃墓,瞻仰,轎子馬後掛元寶,路上盡是喧嘩。祭拜者,哀悼者,哭泣,除草,給墳墓加土,燒幾次元寶,用紙錢買墳。如果看不到紙幣,那將是壹座孤獨的墳墓。哭完了,不要回去,去香樹,擇園,坐下來醉。”其實掃墓在秦以前就有,但不壹定是清明時期,而是秦以後。直到唐朝才開始流行。《清李彤》說:“在除夕、寒食節和初霜節,妳要祭掃墳墓。期間會以素服侍寢,以酒及割草木之工具,周中封樹,斷曹靜,故稱掃墓。”並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