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八查”是指:
1.治松,查思想認識;
2.對待分散,檢查組織紀律;
3.整頓亂象,檢查隊伍管理;
4.●對待和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5.治窮查執法形象;
6.檢查“三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7.檢查“四權”的行使情況;
8.檢查“五個嚴禁”的執行情況。
這些活動的開展,有助於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水平、服務質量和紀律作風,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