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制的目的是鞏固奴隸主的國家權力。分封的對象和方法是將皇族、前代的英雄和貴族(不同姓氏的英雄、同姓的皇室貴族、前朝皇帝的後裔和遠親氏族的部落首領)分封成為諸侯,建立諸侯國。諸侯的義務是:服從君王的命令,向紂王貢獻財物,出兵與紂王作戰。
先後被分封的重要諸侯國有:魯、齊、燕、魏、宋、金等。分封制的作用是鞏固西周的統治,擴大疆域。春秋時期,分封制崩潰。崩潰的原因是周王室的衰落。各大諸侯國為了爭奪土地、人口和其他諸侯國的主導權,不斷進行兼並戰爭,形成諸侯爭霸的局面。葵湧同盟和齊桓公的霸權被正式承認,這標誌著分封制的崩潰。秦統壹後,郡縣制確立,分封制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