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同姓不婚
古人認為:男女同姓,其生不繁 古人認為結婚的壹大作用,就是傳宗接代,開枝散葉,繁衍人口。而同姓結婚,不利不同姓氏間傳播。而現代法律規定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得通婚,則是從遺傳學的角度考慮。綜合歷史所觀:西方大家族多有家族遺傳病,而中國則少之又少,不得不說有這壹婚俗的功勞。
3.結婚年齡
古代是結婚年齡是男20,即“弱冠之年”,又稱“行冠禮”。古代男子滿20歲,則由家族長輩、德高望重者戴上壹布帽,稱為“冠”。表示男子已長大成年,於公***場所將被以成年人對待。家族集會等可與成年人壹起出席,亦是言明可承擔責任,可以成家了。
女子的成婚年齡則較男子早些,是15歲,即“及笄”(有壹說16歲)。女子滿15歲,就要將辮子解開,梳上發髻,插上簪子,稱“及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