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第壹個重要區別是表現形態上的不同。相對而言,西方戲劇在表演元素上比較單純,而東方戲劇在表演元素上呈現多元化。因為戲劇藝術最早的形態是歌舞結合,戲劇原本是從祭祀性的舞蹈中產生出來的,但西方戲劇在發展過程中已不再擁有歌舞結合的形態:或者是依靠臺詞的“話劇”;或者是只歌不舞的“歌劇”;還有專舞不歌的“芭蕾”。歌舞分家成為西方戲劇的某種特征。相比起來,東方戲劇則保留著古老的歌舞結合的傳統。東方戲劇的典型代表類型——中國戲曲的各劇種,幾乎無壹例外包含有唱、念、做、打各要素。如果看過京劇的《打漁殺家》、評劇的《花為媒》等劇目,閉上眼睛回味壹下,就很容易體會到這壹特征。其實,從“戲曲”這壹名稱也可以看出,“戲”指舞蹈與動作,“曲”指歌唱部分。“載歌載舞”成為中國戲劇不可分割的部分。而同屬東方的日本歌舞伎、印度梵劇等也是如此。
②東西方戲劇的第二個重要區別,是對於現實的審美把握上,即東方戲劇側重“寫意”,西方戲劇側重“寫實”。“寫實”是指在舞臺上從表演到布景,都要使看戲的人感覺到如同生活的真實形態,象《雷雨》等經典話劇的布景與音響都逼近生活形態。“寫意”是東方文化的特征,它不求形式的逼肖生活,而重在表現意境。比如,在戲曲中用虛擬的開門動作就可以表現“開門”,轉了幾圈便表示走過長途路等。而用極度誇張的方式來渲染情感的真實,這在傳統西方戲劇中是找不到的,卻是地方戲劇的偏好。不過,20世紀東西方戲劇的交融已成為十分明顯的事實,標誌世界戲劇發展的方向,將不再是單壹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