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廢老舊汽車補貼標準:
報廢中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3000元;
報廢輕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9000元;
報廢小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報廢中型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二)報廢“黃標車”補貼標準:
報廢重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中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3000元;
報廢輕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9000元;
報廢小型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報廢大型客車,每輛補貼65438元+0.8萬元;
報廢中型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1000元;
報廢小型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7000元;
報廢小型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汽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報廢排量1升(不含)-1.35升(不含)的汽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0000元;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汽車和特種作業車,補貼標準仍為每輛6000元。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二十七條將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出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對機動車進行確認和拆解,並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校車、大型客車、貨車等營運車輛應當在車管所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向車管所提交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復印件,辦理註銷登記。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並出具註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