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監測人群基本情況:即了解人口數量、出生、死亡、生活習慣、經濟狀況、受教育程度、生活狀況、人群流動情況。
⑵監測傳染病在人群、時間、地點的動態分布,包括傳染病漏報調查和亞臨床感染調查。
⑶監測人群對傳染病的易感性。
(四)傳染病、宿主、病媒昆蟲和傳染源的監測。
⑸監測病原體的種類、毒力和耐藥性。
⑹評價防疫措施的效果。
(7)開展病原學和流行規律研究。
(8)傳染病流行預測。目前,壹些國家已經將監測範圍擴大到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內容根據監測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包括出生缺陷、職業病、流產、吸煙與健康,以及營養監測、嬰兒死亡率監測、社區和學校健康教育監測、食品衛生、環境和水質監測等。,範圍非常廣。
我國部分地區開展了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出生缺陷等非傳染性疾病的監測。如北京心肺血管醫學研究中心牽頭組織全國16個省市和19個監測區域的多省合作,監測心血管疾病的發展趨勢及其決定因素。天津市開展了以“腫瘤、冠心病、腦卒中、高血壓”為重點的非傳染性“四病”防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