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監獄裏不穿背心,但有統壹的囚服。穿亮色背心,比如穿橘色的人,壹般都是看守所的在押人員或者嫌疑人,為了突出自己。
而且司法改革後,只有罪犯才會穿囚服。現在,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上訴人紛紛脫下馬甲接受審判,並率先在廈門、深圳、河南等法院開審。
囚服的顏色和樣式由各省、市、自治區勞改局按照文明管理的原則制定,並穿上囚服。桌子左胸印有小符號以資識別,但囚服上禁止印有“勞動改造”或“犯人”字樣。
擴展數據
囚犯的著裝要求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令第88號頒布的《罪犯行為規範》第八條要求穿囚服,佩戴統壹標誌。
罪犯的囚服應當本著禦寒保體、統壹整潔、易於識別、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按標準予以保障。根據材料標準,保證必要的資金。
各省、市、區要統壹囚服的顏色、樣式、規格和號碼(如北京第壹監獄的號碼)。囚服的設計應當體現嚴格執法、文明管理的原則,禁止在囚服上印制“勞動改造”、“罪犯”、“犯人”等歧視性字樣或者標誌。
方便生活,適應當地氣候條件,逐步實現規範化管理的要求。罪犯進行生產勞動所需的工作服,應按同類企業同工種標準發放,列入生產費用。工作服不能代替囚服。工作服應制作統壹樣式,並印有明顯標誌,便於識別和監督。
中國長安網-囚服裏有那麽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