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強制性、普遍性、福利性、社會公平性、基本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先從這些特點說起吧。壹般來說,強制性是指社會保險由立法強制執行,社會保障的內容和實施由法律進行。普遍性,社會保險要求社會化,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和社會成員都必須參加。福利。福利就是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實施社會保險完全是為了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增加幸福感。社會公平,社會保險作為壹種分配形式,具有明顯的公平性特征。壹方面,社會保險不能有特殊階層,同等條件下的公民獲得同等保障。另壹方面,保險資金在形成和使用過程中,並沒有嚴格考慮個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從而體現了壹定程度的社會公平。基本保障,社會保險的保障標準是滿足被保險人的基本需求,其根本目的是保障人們的收入穩定和生活穩定,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互助,社會保險以法律的形式向有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社會保險費建立社會保障基金,這是很好的,在全社會使用,幫助參保人。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