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意識形態(英文:Ideology)指的是壹種理解想象,壹種看待事物的方式,壹種觀念的集合。
英語單詞意識形態是由德斯特特·德·特雷西伯爵在1796年創造的,用來定義壹門“思想的科學”。拿破侖稱帝時,發現大多數歐洲哲學家都批評他,於是傲慢的拿破侖輕蔑地稱他們為“思想家”。
此後,在語言的使用中,“意識形態”偶爾會表現出負面含義。
社會意識形態可以理解為壹種可理解的想象,壹種看待事物的方式(比較世界觀),它存在於* * *知識(見《日常社會》中關於意識形態壹節)和壹些哲學思潮(見《政治意識形態》壹節)。
社會反思:
社會意識是社會精神生活現象的總和,是社會存在的反映,是與壹定社會的經濟、政治直接相關的思想、觀點、觀念的總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藝、宗教、哲學等社會科學。
社會意識形態是指社會意識在社會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和表達。
各種形式的社會意識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其中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起主要決定作用,哲學思想起導向作用。在階級社會,意識形態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反映壹定的階級利益,為壹定的階級服務。
代表先進階級利益的意識形態推動社會發展,代表反動階級利益的意識形態阻礙社會發展。馬克思主義是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代表無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對社會主義物質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社會意識形態是壹定經濟基礎和由經濟基礎決定的政治制度的反映,也是社會經濟和政治制度在意識上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