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稅務檢查對象是稅務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審計案例選擇分為:人工案例選擇、計算機案例選擇、報告、其他等。
人工選擇病例的基本方法是抽樣。實施抽樣分為隨機抽樣和非隨機抽樣。在實施抽查和案例選擇時壹般采用隨機抽樣方法,這是壹種按照概率規律抽取被審計對象的方法。
計算機選案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分行業生產經營指標平均增長值分析、分行業財務比率分析、企業常用財務指標分析、流轉稅選案分析、企業所得稅稅前限制項目分析、進出口稅收指標分析、稅收管理指標分析等。
舉報是稅務機關發現案件最多的壹種方式。
案例選擇的其他方法包括:轉移、分配等。
二、實施檢查
稅務檢查的實施階段是稅務檢查的核心和關鍵環節。稅務檢查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進行。實施檢查前,除另有規定外,稅務檢查人員應事先書面通知被檢查對象,向被檢查對象發出《稅務檢查通知書》,收件人應填寫回執。稅務人員可以根據需要和法定程序,通過詢問、調取賬簿、現場檢查、帳外調查、非現場調查等方式實施稅務檢查。稅務稽查人員在稽查稅務賬目時,應如實記錄稽查中發現的問題,並在稅務稽查底稿中逐壹記錄賬目、會計憑證、金額等明細情況,全面反映本次稽查工作的情況。稅務檢查結束後,稅務檢查人員應認真整理檢查資料,收集相關證據,計算補退稅額,分析檢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根據立案調查、不立案調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等不同情況,決定實施壹般或簡易工作程序,分別作出稅務檢查報告、稅務處理決定或稅務檢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