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具有醫術淵源,並且在中醫醫師的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滿五年以上者,又或者是在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者,便可以報考。
2、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具有對於某些病癥的診療獨特方法,並且技術安全且療效明顯,已經得到了眾多患者認可的,可直接報考。
3、兩名當地主治中醫師或從事15年及以上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作為證明人:兩名證明人的醫師執業證、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核準其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證明。兩名證明人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