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所謂的藝術(拉丁文Ars)類似於技術的意思,來源於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藝術是對自然的模仿。觀察模仿自然是壹門藝術。到了15.16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制作壹件器物、壹座房屋、壹尊雕像、壹艘船、壹件衣服所需要的技術仍然被稱為藝術,中國的古文中也有很多對“藝術”壹詞的解釋,比如《詩經》、孟子、滕文公、種植藝術五谷和荀子、栽培樹木藝術,這些“藝術”都有自己的“種植”含義。《禮記·樂註》:“藝成也”,《論語》:“庸也”:“求藝也”,史記:“能掌握壹門以上藝術者”,“藝”字意為“技”或“才”。甚至所謂的“六藝——禮、樂、射、禦、書、數”,都與天賦或技術有關。從上面可以看出,中國古代和外國對藝術的定義是不壹樣的。現在對藝術有兩種解讀:廣義上,壹切包含技術和思維的活動及其產生都被稱為藝術,與“技術”的含義非常接近;從狹義上講,藝術是指任何具有審美價值的活動及其產品,能表現創作者的思想感情,給接觸者壹種* * *感,稱之為藝術,後者似乎更符合真正藝術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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