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地經濟是指兩個相互獨立、經濟發展有差距的行政區域打破原有行政區劃的限制,通過跨空間的行政管理和經濟發展,實現兩地資源互補和經濟協調發展的壹種區域經濟合作模式。
“飛地經濟”是指甲乙雙方在推進工業化和招商引資的過程中,打破行政管轄,將甲方招進來的資金和項目放入乙方行政管轄的工業園區,利用稅收分配、績效考核等壹系列科學的利益機制,擴大廣度,深化兩地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先決條件:
第壹,地理上的接近。地理上的接近,壹方面有利於飛企繼續保持原有的業務關系,不會因為企業搬遷而失去區域市場;另壹方面,地理上的接近也意味著文化上的交流,減少了兩地企業和政府間的溝通障礙。而且,接近或相連的地理位置便於保持飛出地和飛入地之間的天然聯系。
二是優勢互補。要實現雙贏,必須通過合作解決雙方的困境。要麽是人力、自然資源上的優勢,要麽是市場上的優勢,只有對雙方都有吸引力,飛地經濟模式的重要特征——“雙贏”才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