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務員的特點是:政治中立:公務員不會因為政權(執政黨)的更叠而被更換,主要工作是執行政策,而不是制定政策;如果政策失敗,公務員不用下臺,保證社會穩定。任人唯賢:公務員通過相對中立的考試制度招聘,以保證其才能。
擴展數據:
公務員考試包括七個方面:
1,鑒定。考生閱讀壹份文件,描述壹個假設但具體的問題,在150分鐘內提出至少四種可能的解決方案,分析每種方法的優缺點,最後提出采用其中壹種的建議,並附理由。
2.文件起草。候選人應在45分鐘內回復信函,回復信函的內容必須清晰明確。
3.集體討論。討論兩三個比較重要的問題,考官會觀察打分。
4.會議實習。考生在法醫測試中討論壹個問題,每個考生輪流當主席。考官先對文件內容進行口頭報告,考生限在45分鐘內提出問題和解決方案,提問並帶領大家討論,然後做出結論。這是為了考驗考生的談判能力、說話能力、常識和固執程度。
5.智力測試。包括理解、辨別、口語、統計推理、常識測試等。
6.口試。測試組主席、心理學家和觀察者分別給考生40分鐘的口試。
7.互相打分。同壹組的考生互相打分,觀察他們理解他人的能力。
人民網-宋:英國公務員制度改革
百度百科-英國公務員雇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