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院的辦學精神是不斷積澱和凝練而成的優良傳統的結晶。
書院精神是書院教育在長期發展歷程中,不斷積澱和凝練而成的優良傳統的結晶,是書院辦學傳統的靈魂。書院傳遞了中國文化和學術思想,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教育思想,形成了自己獨特且具有生命力的精神內涵,人們稱之為“書院精神”,這種精神對中國文人的影響很大,它並沒有隨書院制度的結束而終結。
胡適先生在《書院制史略》中指出,書院的精神壹是代表時代精神,二是講學與議政,三是自修與研究,而且特別強調書院真正的精神惟自修與研究。
書院精神:
壹是文化的自覺、自信與擔當。我們要有傳斯道以濟斯民的襟懷,以發揚光大民族優秀文化為己任,在新的形勢下,再次踐行宋儒的偉大抱負: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所謂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立德立言立功,樣樣追求。這是書院的情懷,也是書院的追求。
二是保持開放之勢的同時,善待傳統,既吐故納新,又溫故知新。我們應堅持傳統與現代並重,既取歐美西學之長處,又重視中華傳統經典,善用中學之精華。與時俱進,由古開新,此則正是書院弦歌千年的精神所在。如此,始能傳承書院積累、研究、創新與傳播文化的永續活力,建立起新的文化自信,屹立於世界民族文化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