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以前,人們壹天只吃兩頓飯。因為農業不發達,糧食有限,即使是兩頓飯也要按人來對待。
宋朝以前,老百姓壹天只吃兩頓飯,皇室只吃四頓飯,王公只吃三頓飯。西漢時,給被流放的淮南王的上諭中特別指出“壹日三餐應減為兩餐”。
這要歸功於宋代的經濟繁榮,只不過餐館不再像唐朝那樣局限在市場中間,夜市晚上也不實行宵禁,晚上夜生活豐富,所以我們加了壹頓年夜飯。
《墨子雜收》說士兵壹日兩餐,食量分五等。第壹餐叫“朝食”或“禮”,太陽到東南(角)時吃。第二頓飯叫做“年”或“時”,在下午4點左右吃。
擴展數據:
壹天吃多少飯,各種風俗習慣不壹樣。希臘人和羅馬人習慣壹天吃兩頓飯,中午吃壹頓簡餐,晚上吃壹頓正餐。在中世紀的英國,他們壹天吃四頓飯,包括晚上8點的晚餐。
壹頓飯的內容和程序可以說明它屬於什麽樣的習俗。例如,馬來西亞根據有無米飯來區分正餐和小吃。
不同的風俗有不同的飲食習慣,比如西班牙和拉丁美洲的午睡,晚餐後午休,希臘和羅馬的晚餐前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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