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西部大開發“十四五”規劃第壹條培育市場主體,優化營商環境。深化“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實施全國統壹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的普遍實施。推行政府服務“最多跑壹次”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大幅壓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落實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物流、能耗等費用。實行“雙隨機壹公開”監管,對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進行審慎包容監管,提高監管效率,防止亂檢查、執法擾民。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進壹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快取消妨礙統壹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繼續深入開展不正當競爭治理,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