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華教授在《中國傳統音樂的結構特征與哲學基礎》中提到,中國傳統音樂的結構特征是:壹是以“調”為基礎的中國傳統音樂的結構層次;第二,每個音樂層次的規律性和可變性;第三,中國傳統音樂思維方式和創作方法的逐漸改變。其哲學基礎是“道生壹,生二,生三,生萬物”和“中庸”,即“道為根本,壹為基礎,萬物為形,中國為治”。
李松濤在《中國傳統音樂的傳承與發展之路》中提到,在歷史發展中,中國傳統音樂形成了獨特的特點和規律,明顯區別於其他地區和民族的音樂。它構成了中國傳統音樂體系的特色。中國傳統音樂的發展需要註意:植根傳統,壹脈相承;借鑒外國音樂;加強理論的學習和應用;加強傳統音樂的普及;加強中國傳統音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