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165438+3月24日,003-114265438+10月27日),襄州湯陰(今河南湯陰縣)人。南宋時期著名的抗金將領、軍事家、軍事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嶽飛20歲參軍抗金。紹興十壹年(1141),12月29日,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嶽飛判處死刑,在臨安大理寺監獄被獄卒(猛擊其胸肋)處死。還有壹種說法是他死了,因“給毒酒”被絞死。正史中沒有關於嶽飛死因的詳細記載。他39歲了。
作為我國歷史上的抗金英雄,嶽飛的精忠報國精神深受人民敬仰。保留嶽武穆的收藏。省3個字。他率領的軍隊叫“嶽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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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飛被殺後,獄卒冒險將嶽飛的屍體擡出杭州,埋在錢塘門外的九曲叢祠旁。坤順臨死前,把這件事告訴了兒子。紹興三十二年(1162),宋孝宗趙昚即位,嶽飛冤獄終於平反。坤順之子講述了自己以前的感受,在西湖棲霞嶺重新安葬了嶽飛。
惜春五年(1178),謚號為嶽飛謚號“武穆”。當被封為湖北王時,開始效忠吳。
嶽飛是南宋傑出的統帥。他非常重視人民抗金,訂立了“連河朔”的計劃。他主張黃河以北和宋軍的民間抗金力量應該相互合作,共同收復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明,能體恤部下,以身作則。他率領的“嶽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俘虜”。晉軍有“撼山易,撼嶽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嶽家軍的由衷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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