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壹杯酒寬慰士兵”之後,趙匡胤鼓勵“更多的歌手和舞者,每天飲酒作樂,以安撫鞍馬中的英雄們”。另壹方面,他們起用儒臣,對士子更加寬容,縱情聲色,對士子采取縱容的態度。宋太祖曾對趙普說:“五代房真被濫用,百姓深受其害。今我用儒臣分而治之,大諸侯,雖貪,不及軍臣十分之壹。”就連以漢奸自居的顏姝也有美言。文學作品源於生活,留在緋紅色之城的文人的人生感悟,必然以柔紅水滴、藍飄香為主。
二,情緒宣泄的新方式
宋詩在風格上趨於單薄,在內涵上趨於知性。缺少了盛唐詩歌的趣味和神韻,走向了理性趣味之路。詩歌作為教育的應有之地,自然不能作為文人發泄感情的場所。於是他們尋找另壹種方式——“文字”。陳子龍說:“宋人不懂詩,卻寫詩,也有理卻不動情...然而宋人不禁感慨。所以,誰被快樂和怨恨所激發,卻抑制不住,就像‘詩’。”這個詞就是“詩”。因此,詞為宋人提供了表達世俗欲望和情感思想的工具。宋詩氤氳,莊重典雅,但詞可放蕩,可情色,盡量放開。
第三,娛樂功能
文字的出現並沒有起到語用的作用,而是作為壹種娛樂性、享受性的調料。功能性質的變化使詩人的審美心態趨於感性,表現出壹種沒有太多太深意蘊的情感和感性。
詞的境界不是指對象的意象世界,而是指情感體驗和體驗所形成的狀態。其實是詩人感受和感受到的壹種經驗現象,是他們體驗和欣賞的壹種感性心態,把物質結構轉化為經驗感受。唐五代宋時期彌漫於社會各階層的感同身受心態,是“唱而泣,歡而向往”。這種感性的心態傾向於感受對象的纖細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