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從夏商周時期的分封制開始,先後建立了郡縣制、郡國並行制、三公九臣制、刺史制、三省六部制、行省制等壹整套政治制度。先後實行了井田制、貢賦制、戶制、均田制、租佃制、兩稅法、壹鞭法、攤法等壹整套土地制度和經濟制度。先後實行了官制、檢察制、九品制、科舉制等壹整套選官用人制度。先後實行了官制、募兵制、軍禁制、兇保制、八旗制等壹整套軍事制度。等壹下。這些制度涉及各個領域,因時因地而異。它們創造了國家權力的體制機制,規範了各級管理行為和社會秩序,保證了國家權力的運行,在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推動文明教育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可以說,中國古代的輝煌成就與當時在制度上的先進地位是分不開的。正因為如此,中國的國家制度被周邊國家和民族學習和模仿。
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封建社會的歷史局限性必然導致制度的先天不足。進入近代以後,中國封建統治者腐敗無能,帝國主義列強侵略,導致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統治中國幾千年的君主專制難以為繼,中國社會陷入深重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