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量放線和初步土工試驗:
工程施工時,全段每隔20~25m設置壹組中心樁,控制好曲線段起點、中點和終點的樁點,每隔5~10m加密好曲線中點;每100米設置壹個臨時水準點,並依次編號;每個流水作業段每隔20m設置壹組邊樁,並根據設計的路段放出周邊邊坡的轉角線。施工過程中發現樁點錯位或丟失,應及時糾正或補充。
2.測試部分:
路基開工前,在監理工程師旁站下選擇長度不小於100m的代表性路段作為試驗路段,進行擊實試驗;並將試驗結果報監理工程師批準。試驗時,記錄設備類型、最佳人機結合方式、碾壓遍數、碾壓速度、每層材料的松鋪厚度和含水量等。
確定施工順序的依據如下:
1,根據合同約定的施工順序安排,如重點工程、難點工程、控制工期的工程和對後續影響較大的工程;
2、根據設計圖紙或設計資料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3、根據施工工藝、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4.根據建設項目總體施工組織管理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5、結合施工機械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施工順序;
6、根據本地資源和外購資源確定施工順序。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構建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