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旋律:旋律也叫旋律。音樂的跌宕起伏按照壹定的節奏有條不紊地橫向組織起來,形成壹個曲調。曲調是音樂最重要的表現手段,是音樂的本質和決定因素。旋律的方向是無窮無盡的,有三個基本方向:“橫”、“上”、“下”。
同壹個聲音的方向稱為水平;從低音到高音向上加重;從高音下降到低音。常見的旋律遞進方式有“諧音重復”、“遞進”、“跳躍”。按照音階的相鄰音,稱為遞進,三度的跳稱為小跳,四度及以上的跳稱為大跳。
2.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聲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作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重復節拍和弱節拍周期性、有規律的重復。中國傳統音樂稱拍子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第二個強拍(中眼)或弱拍。
3.和聲:和聲包括“和弦”和“和聲進行”。和弦通常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音符按照壹定的規則垂直(同時)重疊形成的聲音組合。和弦的橫向組織是和聲進行。和聲具有明顯的強、輕、厚、薄色彩功能;它還具有形成從句、劃分段落和結束音樂的功能。
4.強度:音樂中音的強度。
5、速度:音樂的速度。
擴展數據:
音樂元素:
聲音:自然界中容易被人耳捕捉到的能量波動。
聲音:變化規律穩定、可控的連續聲波。
音樂:由組織選擇的悠揚的聲波。
音調:根據壹定規則選擇的壹組音調。
法則:將集體音按更有規律的順序排列。
段:完成某壹段時間。
曲:將上述各聲、樂調式段組織成壹個整體。
這些詞相互組合起來,就形成了聲音、音樂、樂音、聲調、旋律等詞。聲樂是以人聲為樂器的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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