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五禮]之說:
1.祭祀之事為吉禮;
2.冠婚之事為嘉禮;
3.賓客之事為賓禮;
4.軍旅之事為軍禮;
5.喪葬之事為兇禮。
民俗界認為禮儀包括生、冠、婚、喪四種人生禮儀。
實際上禮儀可分為政治與生活兩大部類。
政治類包括祭天、祭地、宗廟之祭,祭先師先聖、尊師鄉飲酒禮、相見禮、軍禮等。生活類禮儀的起源,
按荀子的說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類之本];[君師者治之本]。
在禮儀中,喪禮的產生最早。喪禮於死者是安撫其鬼魂,於生者則成為分長幼尊卑、盡孝正人倫的禮儀。
在禮儀的建立與實施過程中,孕育出了中國的宗法制(見中國宗法)禮儀的本質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
人們認為壹切事物都有看不見的鬼神在操縱,履行禮儀即是向鬼神討好求福。
因此,禮儀起源於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壹種特殊體現形式。[三禮]{《儀禮》、《禮記》、《周禮》}的出現標誌著禮儀發展的成熟階段。
宋代時,禮儀與封建倫理道德說教相融合,即禮儀與禮教相雜,成為實施禮教的得力工具之壹。
行禮為勸德服務,繁文縟節極盡其能。
直到現代,禮儀才得到真正的改革,無論是國家政治生活的禮儀還是人民生活禮儀都改變成無鬼神論的新內容,從而成為現代文明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