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蹴鞠築球時在球場中央豎立兩根高三丈的球桿,上部的球門直徑約壹尺,叫“風流眼”。衣服顏色不同的左右軍(兩隊)分站兩邊,每隊12或16人,分別稱為球頭、驍球、正挾、頭挾、左竿網、右竿網、散立等。球頭與隊員的帽子亦稍有區別。比賽時鳴笛擊鼓為號,左軍隊員先開球,互相顛球數次然後傳給副隊長,副隊長顛數待球端正穩當,再傳給隊長,由隊長將球踢向風流眼,過者為勝。右軍得球亦如此。結束時按過球的多少決定勝負,勝者有賞,負方受罰,隊長要吃鞭子,臉上塗白粉。
蹴鞠,又名“蹋鞠”、“蹴球”、“蹴圓”、“築球”、“踢圓”等,“蹴”有用腳蹴、蹋、踢的含義,“鞠”最早系外包皮革、內實米糠的球。因而“蹴鞠”就是指古人以腳蹴、蹋、踢皮球的活動,類似今日的足球。據史料記載,早在戰國時期漢族民間就流行娛樂性的蹴鞠遊戲,而從漢代開始又成為兵家練兵之法,宋代又出現了蹴鞠組織與蹴鞠藝人,清代開始流行冰上蹙鞠。因此,可以說蹴鞠是中國古代流傳久遠、影響較大的壹朵體育奇葩。
2006年5月20日,蹴鞠已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