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是為了發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註重家庭、家教和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條,家庭教育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
2、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3、遵循家庭教育特點,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4、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