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作品的內部形式直接反映了書法作品內部元素的構成。書法真正的外在形式美總是誘導人們去欣賞它,去追求它的內在內容之美。本來,它們是辯證統壹的。書法的形式作為書寫內容的存在方式,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書寫內容的內部結構方式和書法的表現形式,稱為內部形式;二是與內在人物相關聯的外在表現,包括排列方式和直接作用於人的感官的外在裝飾處理,稱為外在形式。
雖然構成書法形式美的物理材料之間的整體關系是多樣性的,但重要的是統壹性,這是對和諧的把握。目前對書法形式美的追求,在形式第壹的觀念指揮下,在追求形式美的過程中犧牲了書法的本質美。其主要表現為:有的用多色紙拼出吸引眼球,使書法固有的生動氛圍停滯不前;有的用彩線(篆書、隸書、楷書、草書),妨礙書法欣賞的流暢;有的把內容打散,分成幾塊,再壹塊壹塊組裝起來,使得書法內容的整體布局支離破碎;有的彩紙搭配不當,無法與書的內容和風格相適應,極大地傷害了書法的高雅;有的用彩紙、金紙爭奪眼球,使書法的墨色退居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