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演員要有四項基本功(唱、念、做、演)。
唱歌就是唱歌;讀,指的是音樂性的吟誦;兩者相輔相成,構成了京劇表演藝術的兩大元素之壹“歌”;做是指跳舞的身體動作;打鬥是指武術和翻滾的技巧,它們相互結合形成“舞蹈”,是京劇表演藝術歌舞的兩大元素之壹。
演員從小就要從這四個方面訓練。雖然有些演員唱功很好,但有些是以做工為主,有些是以武術為主。但每個演員都必須具備四項基本功:唱、讀、做、演。
註意唱誦(發音清晰,押韻清晰)。
經過無數藝術家長期的舞臺實踐,京劇的舞臺藝術在文學、表演、音樂、唱腔、鑼鼓、化妝等方面形成了壹套相互制約、相輔相成的規範、標準化的程序。作為創造舞臺形象的藝術手段是非常豐富的。而且用法很嚴格。如果妳不能掌握這些節目,妳就不能完成京劇舞臺藝術的創作。因為京劇在形成之初就進入了宮廷。這使得它的發展有別於地方戲。要求展現更廣泛的生活。要塑造的人物類型對其技巧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要求更高。對它打造舞臺形象的審美要求也更高。當然,同時也相應弱化了它的民間鄉土氣息。簡單粗糙的風格特征相對較弱。所以它的行為藝術傾向於虛實結合。它最大限度的超越了舞臺空間和時間的限制。達到了形神兼備的藝術境界。表演要求精致細膩,要處處入戲,唱腔要求悠揚委婉。武功不是靠勇猛取勝,而是靠“唱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