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舞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興起於歐美的舞蹈流派。其主要美學觀點是反對古典芭蕾的保守主義,主張擺脫古典芭蕾僵化的動作程序的束縛,用符合自然運動規律的舞蹈動作自由表達人的真實情感,強調舞蹈藝術要反映現代社會生活。它的創始人,公認的美國舞蹈家伊莎多拉·鄧肯,認為古典芭蕾會造成人體的畸形發展。她向往古樸自然的純真,主張“舞者必須身與魂合壹,肢體動作必須發展成為靈魂的自然語言”,真誠自然地表達自己的內心感受。是匈牙利人魯道夫·拉班系統地為現代舞蹈學校建立了壹套比較完整的理論和訓練體系。他創造了壹種訓練方法,叫做自然法則,把人體動作的構成概括為“切、壓、沖、扭、滑、閃、叩、浮”八大要素,認為正確處理要素之間的關系,就可以形成各種動作。他的《拉班諾特》至今仍是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舞曲之壹。露絲·聖丹尼斯是鄧肯時代的舞蹈家,是美國現代舞的先驅。她廣泛吸收了埃及、希臘、印度、泰國和阿拉伯國家的舞蹈文化,形成了具有東方神秘色彩和宗教精神的現代舞。她的學生瑪莎·葛萊姆是當代現代舞的傑出代表。她認為,既然人類有美醜,有愛恨,有善有惡,那麽舞蹈就不應該只贊美美善,還應該表現罪惡、遺憾和嫉妒。因此,她特別強調用舞蹈來剝去掩蓋人的行為的外衣,“暴露壹個內在的人”。她還創造了壹套舞蹈技巧,被稱為“格雷厄姆技巧”。近幾十年來,這壹流派的舞者獨立發展,形成了許多風格各異、藝術見解各異的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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