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空間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國家安全的理解和概括,壹般是指國家機器作為政權組織所建立的社會制度的存在和發展的保障。它包括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有關國家權力、社會制度和國家機關的安全。廣義的國家安全包括國防、外交、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隱蔽戰線等,而狹義的國家安全僅指隱蔽戰線安全。正如任何壹個領域的發展和存在的問題只有深入領域的人才能真正了解壹樣,國家安全實踐和理論中存在的問題也只有深入領域的人才能真正了解。在很多外人或初學者認為壹切都很清楚的領域,內行人,尤其是對壹些問題做過深入思考的人,明明知道事實並非如此,卻有太多的問題不是那麽清楚,甚至是壹團爛線,壹筆無法解決的糊塗賬。國家安全研究的現狀可以說正是如此。
法律依據:
組成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