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經濟、公文寫作、道德、國情市情、時事常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以及教育公***基礎知識(包含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育心理學基礎、教師職業素養等四部分)等方面的知識。
《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經濟、公文寫作、道德、國情市情、時事常識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等方面的知識。
公***基礎知識:是壹門綜合性知識總集,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等五大內容以及涵蓋了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識面。關於公***基礎知識這個科目的考試,2001年以前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壹直把《公***基礎知識》作為公***科目筆試內容之壹。2001年以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對考試科目和考核內容作了調整,取消了公***基礎知識作為獨立壹科的考試內容,而增加了申論,同時,將公***基礎知識的內容壓縮作為常識判斷在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中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