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袍是直的,有大翻領,平袖口和螺絲扣。這種沒有馬蹄袖的長袍,原是清代的便服,俗稱“衫”“衣”,也稱“袍”。
袍是直袍,有大翻領和右翻領。原為清代的便服,俗稱“衫”“襖”,又稱“大禮服”(清代的“禮服”僅指馬蹄袖的禮服),民國時壹般稱為“禮服”。禮服由藍色織物、深色花卉圖案和無色刺繡圖案組成(不用於禮服,在清代,
這是壹件前面有五個扣環的中式夾克衫。官服最早出現在清朝(男子的官服“禮服大衣”較長,長於或低於膝蓋,與短官服不同)。後來逐漸變成了便裝。清朝初期,官服直到清末才立起來。民國時期增加立領,升級為黑色面料、深色花紋、無彩色刺繡花紋的燕尾服。“官服”成為清代最常見的男性便服。進入民國以後,官服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逐漸減少。
清朝有特殊功績的官員,穿禮服時可以穿黃袍,因為這種顏色也叫“黃袍”。除了獎勵穿黃袍的官員,還有人穿黃袍當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