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是用以調整、規範人倫關系的行為準則。
仁,人二也。指在與另壹個人相處時,能做到融洽和諧,即為仁。凡事不能光想著自己,不能自私自利,多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為別人考慮,做事為人為己,即為仁。儒家重仁,仁者,愛人也。簡言之,能愛人即為仁。
義,人字出頭,加壹點。在別人有難時出手出頭,幫人壹把,即為義。古字義,離不開我,用我身上的王去辨別是非,在人家需要時,及時出手,幫人家壹兩下,即為義。
禮
與仁互為表裏,仁是禮的內在精神,重禮是“禮儀之邦”的重要傳統美德。“明禮”從廣義說,就是講文明;從狹義說,作為待人接物的表現,謂“禮節”、“禮儀”;作為個體修養涵養,謂“禮貌”;用於處理與他人的關系,謂“禮讓”。
這些已經成為壹個人、壹個社會、壹個國家文明程度的壹種表征和直觀展現。北京為迎奧運正大力開展禮儀教育。“禮之用,和為貴”,其價值取向為“和諧”。繼承發揚禮,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