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第126條?男女在繼承權方面是平等的。
第127條?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公民可以通過立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處分個人合法財產,通過立遺囑將個人財產交給國家,不贍養父母子女的,可以撤銷繼承權。在法定繼承中,兒子和女兒的繼承權是壹樣的。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遺產公證信息
1.死者的死亡證明。
2.死者留下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
4.親屬關系證明。壹般由死者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或由上述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居民可以通過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證明。村民可以由村委會、鄉(鎮)政府出具證明。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對放棄繼承聲明進行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7.死者父母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8.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