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不是中國的傳統節日。
所謂傳統節日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節日的形成,是壹個民族或國家的歷史文化長期積澱凝聚的過程。而六壹兒童節又叫六壹國際兒童節,是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沒有民族或者國家歷史文化的沈澱,因此兒童節並不是傳統節日。
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後,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壹為"六壹國際兒童節"。我國1949年12月宣布:以"六壹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在歐美國家,兒童節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舉行社會公眾性的慶祝活動。
兒童節的提出: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國際兒童節”的概念。
本次大會有54個國家的愛護兒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宣言中,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均有熱烈討論。
自此次大會後,壹方面藉以鼓舞兒童,讓兒童感到幸福、快樂,另壹方面也為引起社會重視與愛護,各國政府都先後規定“兒童節”。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正式決定每年6月1日為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即國際兒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