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合生產報酬是指生產任務承擔者對自己的生產成果負責,按產量或產值計算勞動報酬的壹種管理方式和分配形式。
2.其形式大致可分為兩類:以作業組或專業組為單位集體承包壹項生產任務,根據所獲得的產量計算組內成員的報酬。
3.其中,由專業組承包的,稱為專業承包,聯合生產到組。在村、隊的統壹安排和組織下,農民或個人獨立承包壹定的生產任務,按產量計算勞務收入。
4.聯合生產的報酬直接把勞動成果與家庭或個人的物質利益聯系起來,打破了傳統的農業生產管理體制,極大地調動了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
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背景;
1.農村集體經濟是指主要生產資料歸農村社區成員所有,他們共同勞動並享受勞動成果的經濟組織形式。
2.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三級所有制、以隊為主”的基本經濟制度,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的基本經濟成分。
3.而且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壹經營”的格局。
4.特別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壹些農民跟隨市場經濟的發展,在農村社區或突破社區界限,自發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