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在陰歷(夏歷)基礎上融合了陽歷的成分,吸收了幹支歷(陽歷)二十四節氣作為補充。
我國傳統歷法,又有陰歷、華歷、夏歷、漢歷、中歷等名稱。農歷並不是純陰歷,而是壹種陰陽合歷,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加入幹支歷“二十四節氣”成分,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
農歷是以陰歷(夏歷)為基礎,融合陽歷成分而成的壹種歷法。所以我國的農歷從嚴格意義上說不應該叫陰歷,而是陰陽合歷。其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年為十二個月;閏年為十三個月。
擴展資料:
農歷不考慮地球繞太陽的運行,因而使得四季的變化在陰歷上就沒有固定的時間,不能反映季節。與陽歷年固定在365天或366天不同的是,農歷年相比陽歷年在天數上有時會相差壹個月;為了協調農歷年與陽歷年之間的天數,於是便通過“置閏法”進行調整使農歷月相總天數與陽歷回歸年總天數相適應。
舊歷、老歷、陰歷也是指農歷。但舊歷、老歷只是相對新歷(即公歷)而言,並非正當稱謂。而陰歷事實上只按月亮的月相變化來安排的歷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