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元宵燈會只是政府舉辦的民間燈展,以示“與民同樂”。明代萬歷秀才王應山記載“沿門掛燈,通宵賞燈,謂之燈市”。然而,由燈籠激起的人們的心和激情已經成為今天民間節日的傳統文化。也有壹些激動人心的故事。比如北宋元豐年間,政府為了粉飾太平,下令福州百姓,無論貧富,元宵節都要給家家戶戶捐幾盞燈籠。住在南後街朗關巷的學者、詩人陳烈大為憤慨。陳烈為人正直,學識淵博,與著名的新儒家陳相、國子監鄭牧、周希孟並稱“海濱四君子”。陳烈認為政府漠視民生,浪費百姓錢財,於是跑到“威武軍門”(鼓樓)的主席臺上,提筆寫道:“壹個富人有燈,太倉有粟,壹個窮人有燈,父子同哭。知不知道風太護?我還是討厭唱沒有精彩的歌。”表達了民眾的心聲,讓福州太守劉瑾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收回了自己的生命。陳烈的這壹舉動被南宋惜春宰相梁克甲記載在流傳千古的《三山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