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醫保局是國家行政機關,隸屬於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受理離退休幹部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的審批、支付、管理等日常事務,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和離退休幹部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南昌成立醫保局的意義:壹是完善統壹的醫保體系,提高保障水平,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二是整體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患者有醫可醫。
醫療保險局的工作職能
1.起草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組織制定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