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液化氣、汽油、甲醛、氨水。
二氧化硫、硫化氫、農藥、液氯等。
危險化學品分為三類:物理化學危害、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
1.物理和化學危害: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氣體、加壓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液體、氧化固體、有機過氧化物和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刺激、呼吸道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定靶器官全身毒性——壹次接觸、特定靶器官全身毒性——反復接觸和吸入危害。
3.環境危害:包括對水生環境的危害。危險分類、警告標簽和警告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對與之短期接觸的生物造成傷害的物質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在與生物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內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物質的潛在或實際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