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舞蹈、器樂“三獨立”競賽評分規則
壹、評分方法
本次比賽邀請美術老師擔任評委。比賽需要10分。去掉壹個最高分和壹個最低分,取剩下的平均值作為該選手的最終得分。
二、聲樂評分規則
1.歌曲要有健康向上的思想。富有時代感,深受學生歡迎。(2分)
2.音色明亮純凈,吐字清晰,音準音高正確,氣息自然流暢。(3分)
3、歌曲演唱完整流暢,歌曲表現力豐富,能表達歌曲的內涵,富有感染力,並能給人以美的感受(3分)
4.這位歌手穿著考究,精神飽滿,衣著整潔,舉止大方。(2分)
三。舞蹈評分規則
1,主題健康向上,突出青少年的年齡特征和興趣愛好,具有民族性、藝術性和時代感。(2分)
2,動作流暢,有韻味。(2分)
3.這是技巧性和技術性的。(2分)
4.演員的動作很到位,舞跳得很美,節奏感很強。(2分)
5、舞蹈服裝、道具符合舞蹈內容和風格。(2分)
6、具有藝術感染力,情感飽滿,表達豐富。(2分)
四、器樂評分規則
1,應該有壹定的技術水平,手準備,能順利完整的完成自己選擇的作品。(3分)
2.對作品有壹定的理解和表現力。(2分)
3.音準,節奏,表演好。(3分)
4.有良好的舞臺風格和精神面貌。(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