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唐代,孫思邈進壹步總結歸納,認為藥物要先處理後煎制:“凡草皆有根、莖、枝、葉、皮、骨、花、果,凡蟲皆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需焙、熟、熟,與後壹法壹樣...或者有胡子。必須嚴格按照古方修改制度,否則“藥力相殺,強弱相濟,君臣相和,輔佐相持。不廣識經典,不知善惡。或者醫生按照自己的意圖加減,不按規矩來,讓草石的強弱互相欺負,進了人的肚子也治不好病,更加糾結。反倒是草石迷惑人,很厲害。”“方向正確的人有福,反對的人尷尬。“湯劑預處理的原則是“凡石藥,玉碎如米粒。”“湯裏的東西都碎了,比如幹棗、梔子花;用細料,也要打碎,如山茱萸、五味子、虎杖、決明子等。精細的花種用光了,比如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花籽。大米、小麥、豆類也用光了。”“所有的果核都是尖尖的雙心的,湯也是削了又削的,還是切的。”“所有的毛發、羽毛、牙齒、牙齒、蹄甲、烏龜、甲魚、鯉魚等的指甲、皮、肉、骨頭、角、筋、鹿茸等。被烤過,蛇會輕微蛻皮。"
後世醫家基本繼承了陶弘景、孫思邈的傳統,大部分書中所論的湯劑預處理也沿襲了前人的論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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