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股權的分配方式如下:
1、壹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註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2、公司註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3、如果是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壹般大多數的創業者會選擇兩個人平分股權;其中壹個人控股,占股權51%,另外壹人占股權49%。在此種情況下,公司的壹般事項可以按照大股東的意願進行實施;壹個人占股67%,另壹個人占股33%。在此種情況下,大股東有絕對的公司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壹)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壹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