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就是把沾有墨水的針插入皮膚底層,在皮膚上制造壹些圖案或文字。在身上繡各種圖案,看運氣,拜。
紋身,俗稱刺青,在古代文言文中稱為涅槃。它們在人們單調的皮膚上描繪出壹幅幅理想的畫面,成為生命的永恒,將回憶留存為生命中最美的畫面。本來就不是壞人的專屬標誌。紋身的圖案永遠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無論妳的紋身在哪裏,無論是文字還是圖案。
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也是獨特個性和自我表達的體現,更是個人信仰的表達。它是文化和信仰交匯的產物,讓很多人愛上這種痛苦的美,在自己身上刻下紋身。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
文化差異,社會現象
在壹些群體中,紋身是勇氣的象征。紋身可以得到同齡人的認可。在黑社會團夥中,有時候紋身也是加入的考驗之壹,所以給人的感覺是紋身和黑幫掛鉤。在現代香港黑幫成員中,他們通常會在左臂上佩戴壹條龍。
右臂上有壹只白虎,所以有“左青龍,右白虎”這句話來代表黑社會成員。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和身體表現文化的興起,人們逐漸能夠接受身體的表現。紋身愛好者會組成友好社團,定期舉辦展覽,紋身圖案和著名紋身師也會被視為藝術家。
社會學家或者人類學家也會從流行的角度來研究這種暴力的流行文化。很多藝人會選擇紋身來強調個人風格。比如王菲和謝霆鋒曾經紋了壹對“情侶裝”紋身,小貝就用四個印度字把妻子維多利亞的名字紋在自己的左前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