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辯證法認為,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類思維都是不斷運動、變化和發展的,事物的發展是普遍的、客觀的。
發展的本質是事物的進步和崛起,是新事物對舊事物的取代。所以壹定要堅持發展的觀點,也就是發展觀。
發展是事物由簡單到復雜、由低到高的變化趨勢,其本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消亡。
壹個事物的發展往往是“不平衡→平衡→新不平衡→新平衡”的波浪式過程,壹個有限的過程構成了壹個無限發展的世界。換句話說,世界也可以看作是永恒發展的“過程”的集合。
現象和本質:
現象離不開本質,任何現象都是由本質決定的,本質是本質的某種表現(比如真相從正面直接展現本質,而假象從背面扭曲本質);同時,本質不能脫離現象而單獨存在,任何本質都必須通過壹個或多個現象來表現。
所以人們總是可以通過對現象的分析和研究來理解事物的本質。這種分析研究的過程,往往被概括為“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從這個到那個,從外到內”的過程。
現象與本質、形式與內容的區別在於,現象反映本質是壹種必然的自發性,形式可以人為地表達內容。